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安宁市市属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办法》(安国资发〔2021〕1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诸侯快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委托云南瑞宇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公司”)对“八街未管所2180.41亩农用地及安宁市连然街30号资产”(以下简称:“标的”)于2024年11月29日10时至2024年11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阿里巴巴旗下资产处置平台面向社会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情况:
二、拍卖时间及网址
(一)拍卖时间
2024年11月29日10时至2024年11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网络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
(二)拍卖平台
阿里巴巴旗下资产处置平台。
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一)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10时止(节假日除外)。
(二)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有意者可致电预约自行踏勘,预约电话:杨先生/15808785401(工作时间);标的的实际情况以本公司指定为准;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与本公司仔细核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认可本标的现状;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会结束前,意向人自行在阿里巴巴旗下资产处置平台上实名注册报名。
五、报名资格及要求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诚实守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拍卖(法律另有规定除外);申请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和产业布局,依法办理环保、安全、消防等审批手续。
(二)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需提交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以及《竞买登记表》《竞买协议》(所有文件加盖公章)。
(三)自然人报名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以及《竞买登记表》《竞买协议》(所有文件签字摁手印)。
(四)报名标的1“八街未管所农用地”租赁项目时,在提供上述(一)、(二)、(三)点所述材料外还需拟定并提供合理的农用地开发使用计划,计划内容至少包含:1.拟种植农作物、种植周期、收益周期及分期投资额等;2.在租赁过程中涉及本公告第八条第(五)点“资产征迁事项”时,具体搬离(腾退)措施及搬离时限(所有文件加盖公章或签字按手印)。
(五)此次租赁权拍卖仅接受单一主体报名;入驻时必须与本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
(六)意向人应当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拍卖的意向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买保证金,否则,后果自负。
(七)原买受人报名参加竞拍,需缴清全部所欠租金后,经本公司确认同意后,方可参加报名竞价。
六、竞买保证金、成交款及佣金事项
(一)拍卖竞价前,竞买人请按照本公告中的竞买保证金的金额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一张身份证(或资质)只能取得一个竞价代码(阿里资产平台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
如果因报名手续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核未通过,未通过的竞买人强行参与竞拍并成交,成交后不给予提货,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竞价结束后,买受人必须按照平台的要求和操作流程缴纳平台服务费(具体金额以平台收取为准),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拍卖公司指定账户优先抵扣拍卖佣金,待买受人在5日内全额缴清拍卖成交价款后,剩余部分接本公司通知原路无息退回;未竞价成功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成交,买受人按照拍卖成交价1.49%向拍卖公司缴纳佣金,佣金在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全额冲抵,不足部分由买受人补缴。
(四)拍卖成交款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缴纳至本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如果买受人转账至阿里巴巴旗下资产处置平台支付宝账户内,所引起的经济后果责任自负,缴款人转账时注明“单位(或个人姓名)及竞买标的名称”。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租赁权拍卖活动所产生的税、费等,按税法相关规定由本公司和买受人各自承担;资产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物管费、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缴纳。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竞买人应到实地进行踏勘,并与本公司详细了解标的实际情况,认真审阅此次网络拍卖会的相关文件及资料;本次拍卖的所有标的均是以本公司指定范围进行拍卖,标的内的动产部分(包含低值易耗品、建筑装修材料等其他物品),是否属于拍卖范围,以本公司指定为准,不属于拍卖范围的,买受人不得提出主张并配合移走,除此之外动产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清理、清洁。竞买人在阿里资产平台报名、应价或报价,视为认可标的外观、结构、内饰、数量、环境、设施等状况,并且对相关文件、资料所有条款的认可,拍卖公司、本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拍卖成交后,未在本公司约定期限内缴纳租金及租赁保证金的,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和已缴付的款项不退,用于赔偿本公司和拍卖公司的经济损失,本公司和拍卖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可以继续追偿买受人因违约所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无故不签订合同及支付租金的买受人,不得参与再次拍卖。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拍卖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及资料。
(五)拍卖成交价作为本公司与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定价,证明买受人是通过拍卖合法方式取得该租赁权,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作为《租赁合同》的附件;拍卖标的历史遗留问题由本公司负责处理。
(六)拍卖成交后,在本公司通知买受人的2日内,买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本公司处签订合同,逾期或找各种理由延期及拒绝签订的,竞买保证金和已缴付的款项均不予退还。
(七)本公司与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买受人将第一年的租金一次性缴清,剩下的租金“一年一缴”,在每年的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将下一年度的租金一次性缴清;买受人与本公司签订合同后,买受人缴纳资产租赁期限内的租赁保证金,待合同终止后无息返还;合同签订时间及起租时间由委托方与买受人协商而定,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拍卖成交款(租金)。
(八)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冲抵全额佣金后的余款,待买受人向本公司缴纳第一年的租金后,拍卖公司收到本公司《退款函》的5个工作日内,依照买受人在报名时留下的银行账户原路无息退回。
八、租赁事项
(一)租赁用途
1.本次租赁用途应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可根据资产类型用于生产或经营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事项,不能私自搭建各类违法、违章建筑。买受人需自行办理经营所需要的审批许可手续,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照,且负责使其在出租期内保持有效;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改变租赁用途,因买受人私自改变租赁用途造成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公司和拍卖公司概不负责。
2.租赁资产仅供买受人本人使用,不允许转租、转借或私自互换。一经查处确认买受人存在转租行为的,一是本公司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二是买受人需向本公司缴纳其转租所得,同时还需按合同总租金10%的额度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三是买受人支付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四是买受人必须按本公司告知的时间无条件搬出,本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赔偿买受人的任何损失。
(二)租赁期限
1.按照《安宁市市属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此次八街未管所2180.41亩农用地及安宁市连然街30号资产租赁期限为五年。
2.租赁期限按照公告公示期限签订,租赁不满一年由于买受人自身因素退租的,第一年租金与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租期已满一年但未达到所签合同租赁期限的,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三)租金收缴方法
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赁保证金按合同总金额的8%一次性支付。买受人在签订合同时需全款付清当年租金及租赁保证金。房屋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物管费、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缴纳。
(四)资产修缮、装饰、装修事项
买受人不得在承租房、土地、场地内建盖临时性和永久性建筑。买受人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现状、结构,不得私自砍伐地上附着物;不得在租赁区域内乱堆乱放物品,维护好卫生;不得擅自挖掘转运土壤或污染土地;租赁期内租赁物的维护、修缮、管理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资产租赁按照“来装去留”的原则,买受人租赁资产后的固定资产和固定设施的投资以及全部装修,租期满后或合同被提前解除买受人不得拆除和损坏,且无偿归本公司所有,买受人投资的可移动资产由买受人自行搬走和处理。
(五)资产征迁事项
租赁资产因城市规划调整、政府征用、政府项目入驻、旧城改造拆迁或组织对外公开拍卖等情况,本公司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协议,买受人必须按本公司告知的时间无条件搬出,本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赔偿买受人的任何损失,且买受人无权主张任何形式的旧城改造拆迁费、装修补偿款及一切经济损失补偿,本公司仅将剩余未使用期间的租金(不含利息)退还买受人。
(六)租赁退出事项
1.如买受人需提前退租,则需要在当年租期到期前至少提前3个月告知本公司并提交退租申请,若因未提前告知本公司导致本公司相关利益受损,则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2.租赁期限届满或者租赁合同解除(包括但不限于因政府征用、旧城改造涉及到租赁物拆迁、本公司单方解除合同)后,买受人应按期腾空并退还土地,逾期未搬离的,本公司送达买受人《限期搬离通知书》15天后仍未进行搬离的,本公司可联合相关部门对出租区域进行断水断电,对出租区域内的财物进行清理并搬迁,因清理和搬迁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且买受人必须承担期间的土地占用费并按照1个月租金金额支付本公司违约金,同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特别约定
1.土地租赁后,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使用,不得砍伐地上果树,不得拆除地上建筑物。若确需砍伐地上果树或拆除地上建筑物,需提前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待本公司书面同意后,经双方确认砍伐、拆除补偿金额后予以砍伐或拆除。
2.土地租赁权拍卖取得后,土地交付时间(起租时间)及交付方式由本公司与买受人双方洽谈协商,并最终以本公司认定时间为准,若洽谈无果,本公司将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本次租赁权,本公司除向买受人无息退还已交纳租金外,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也无需向买受人支付任何经济赔偿/补偿,且买受人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本公司主张赔偿/补偿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
九、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次拍卖文件及资料汇编;有意者可关注拍卖公司的微信公众号,拍卖公司的通知及补充说明等和本次拍卖的详细情况在该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诸侯快讯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徐先生/0871-68696549/15911588257
联系单位:云南瑞宇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杨先生/15808785401
诸侯快讯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